我曾被抽调至顺义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过一段时间,对“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新要求,我深感这不仅是从严治党的延伸和深化,更将党建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对于各级领导干部也提出了新要求。
在实现生活中,很多党员干部往往把GDP作为显要政绩,习惯于搞政绩工程,催生出一大批“拆城市长”“挖路书记”,这是党员干部长期思想错位的表现。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在当前工作中,党的建设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是我党实现执政使命的要求,也是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贯彻这一新要求,就必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好抓好党建这一最大政绩。
第一,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就要思想认识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水平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要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将“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恪尽管党治党之责,实现好最大政绩。
第二,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就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端正发展观,做到“两手抓”,既不能让发展松劲,更不能让党建式微。同时,坚决防止和克服对党建工作不想抓、不真抓、不常抓倾向,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轻考核、轻问责现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真正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主题、主业,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位置、甚至是首要位置,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管党治党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党委其他同志也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建工作。
第三,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就要坚持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切实做到在谋划发展规划、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时,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可靠保障,用中心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作为衡量党建工作效果的重要检验。
第四,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就要把党建工作抓深入。党建工作不是空的、虚的,抓深入必须抓具体。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往往是责任主体不明确、任务分解不具体的地方。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人”,做到奖惩分明。抓深入,必须抓督办。以督促检查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做到党建每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见成效。抓深入,就要抓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工作问责制、奖惩考核制等制度,以科学的制度规范、制度约束、制度激励,保证党建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