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在住建部提出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后,我国大范围地区快速开启对房企、中介等违规行为的严查模式。10月8日,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通报,万科旗下的房地产公司被责令限期整改,因其项目钱江之光明城涉嫌捂盘销售。无证销售是房企违规另一重灾区。武汉便查处绿地旗下一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提前认筹,且拒不整改。(11月4日《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除捂盘销售,无证销售外,捆绑销售,通过发布虚假售楼数据,试图人为制造销售紧张气氛,影响人心与预期,也是市场常见手段。可以说,凡是违法违规的销售方式,房地产企业几乎用尽。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屡屡违规现象有根深蒂固的原因,要扭转购房者与房企博弈时的弱势地位,势必严格执法,提高房企违法成本。
住房作为刚性需求,在大中城市,房地产行业依然处于卖方市场,这决定了购房者基本上没有与房企谈判的筹码。房价高低由售房者说了算,买房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捆绑销售、无证销售也只有任宰。因为,在房源需要抢购的背景下,买房者稍微犹豫,房价就可能上涨,买房者未考虑好是否入手无证房屋或捆绑销售的房屋时,别人已经捷足先登抢走了房源。
从另一方面讲,相对于高昂的房价和获利不菲的收益,执法部门对违规房企的处罚可谓毛毛雨。譬如,曾卖到十几万一平方米的深圳“鸽笼房”事件,涉事者只是因广告违规被处罚60万元。这样的处罚,相对于开放商获取的销售利润,不过如九牛一毛。当从违法行为中获取的收益远远高于风险时,这些违规房企自然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一边被处罚,一边继续违规,久而久之,违规行为仿佛成了见怪不怪的获取利益的商业法则。
打击违规房企,首先应注重购房者权益维护。一般来说,捆绑销售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应支持购房者在购房后以变更合同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将捆绑销售的附属设施“退货”。而对于捂盘惜售、无证销售等行为,应以房企获取违法收益或销售数量为标准进行处罚,且处罚金额应该高于收益。这样的话,违规行为越多,损失也越多,房地产企业才会感受到无视规则的切肤之痛。
应该说,凡是有房一族,均能或多或少的体会到“天下苦房地产企业久矣”的滋味。面对房地产企业的违规行为,人们根本没有精力、财力与之抗争。对此,需要监管部门果断出手,严厉惩戒违规房企,甚至有必要通过立法程序,大幅度提高房地产市场的违规成本。如此,才能让财大气粗的房企认真对待购房者,才能让购房者感受到体面与尊严,不再为“房事”而日夜煎熬,步步惊心。(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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