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一个人犯了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悔改,还和法律讨价还价。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原处长缪富国在法庭受审时,为求轻判,居然把“多次受到国家和部级表彰奖励”拿出来当“免罪金牌”,实在令人不齿。一个因为受贿走上审判台的犯罪分子,不觉得愧对曾经的荣誉吗?怎能把“国家表彰”当成违纪违法的“护身符”?不觉得打脸吗?
因为工作表现突出,国家才给予了相应的表彰奖励,这是对缪富国工作的认可,也是对他的鼓励、期望。遗憾的是,这位从事教育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并没有珍惜眼前的荣誉,反倒在11年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170余次的贿赂。笔者不禁纳闷,每次收受他人好处时,缪富国以怎样一种心态面对这些荣誉?是心存愧疚还是沾沾自喜?但笔者以为,无论怎样,在违纪违法的事实面前,这些荣誉都是对其所犯错误的莫大讽刺。曾经有多优秀,站在审判席上的缪富国就该有多惭愧。
事实上,像缪富国这样先当“能吏”后贪腐的官员并不鲜见。从“最牛博士校长”王生到屡次向问题官员“撂狠话”的仇和,他们都曾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过“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最终都“殊途同归”——因贪腐而落马。笔者以为,这些曾经的“明星”官员,之所以滑向贪腐的深渊,就是没有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不思进取,躺在荣誉上睡大觉。这样的人怎能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
越是工作表现突出的人,越要稳扎稳打,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这样才不会辜负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广大党员干部要认识到,党纪才是保平安的“护身符”,唯有做到严格自律,遵纪守法,才能一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