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反映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窗口。人民群众关心党员干部是否清正廉洁,更关注党员干部家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举一动,如果党员干部家人违法乱纪,不仅抹黑党员干部,更有损全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印象。
承办安徽省寿县原县委书记张旭鹏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的检察官剖析该案时说道:“张绪鹏自己对物质没什么要求,他受贿是为了满足他的家人。”然而,放任“全家腐”,用犯罪手段敛财,让家人过上优裕的物质生活,就是实现“全家福”的正确方式吗?一时的纵容换来漫长的囹圄生涯,难道不是一种更深的亏欠?《触龙说赵太后》有云:“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党员干部关爱家人,要为家庭里的每一个成员考虑长远,树立“从严治家、全家护廉”的良好家风。
公私分明,筑牢廉政的第一道防线。党员干部要正心,厘清权与法、情与理的关系,摆正“大家”与“小家”的位置,守住“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条底线;还要在家庭中明确倡导“君子取财有道”,反对贪欲和私心,涵养廉洁奉公、洁身自爱的浩然正气。只有廉政的“防火墙”坚不可摧,贪腐的歪风邪气才能无处遁形。
以身作则,挺起从严治家的“脊梁骨”。党员干部既是党和人民的事业的骨干,也是家人的表率,必须自重、自省、自爱,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做到家里家外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仉振亮任房山区窦店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不仅给自己定下“约法四章”:给烟不抽、给酒不喝、请吃不到、送礼不到”,而且对于送到家里的礼品,不是原封退回、就是照价付款,实在不好意思就交到村里,连儿子结婚时收到的礼金都一一退回。廉洁持家不仅让他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更成就了家庭的美名。试想,如果张绪鹏自己不贪不占,并在家人第一次伸出贪腐之手时就严令喝止,又何至于酿成如今的家庭惨剧?严是爱、纵是害,党员干部对待家人做到关爱不溺爱,善待不纵容,让“廉”字注入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血液、根植于他们的灵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