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被通报,规定头痛医脚岂非“作秀”

2016-10-25 16:5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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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月25日上午,针对“教师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一事,福建三明市宁化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该县领导10月24日已开始讨论此事。她还特别指出,上述通报并不专门针对教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在网上引起了热议。(10月25日《澎湃新闻网》)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第一眼看见“教师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一事,甚是惊讶,不能理解其所为。难道买菜也违法?或者买菜还要经过地方党委、政府安排,要到特定的地方去买?对于当地出台的规定更是哭笑不得,第一条便是“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这又是想闹哪样儿?这难道没有当地部门作秀或相关部门处事不当而迁怒他人的嫌疑?

首先,出台规定的初心是好的,既然这占道经营点屡治不改,就应当采取特殊办法,禁止机关干部到占道经营点去购物,想法设法的阻止这些违规经营者的收入,让他们懂得知难而退。可是这买菜的人并非只有工作人员,更多的是广大人民群众,莫非也要对这些人民群众制订规定?

若是只给少数人制订规定,不管他们是不是机关工作人员,对于城市管理是没有半点作用的。更何况,制订规定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要于情于理,这样胡乱制订规定,不仅不能解决占道经营问题,更会让那些机关工作者心存不满,毕竟没有违反党纪国法。再者不去惩治卖菜的却要处理买菜这不是“头痛医脚”还能是什么。

其次,城市管理本就是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不先通报执法不力者,而是通报这些违反了所谓规定的老师们是否于情于理都有些说不过去呢?城市管理部门在管理城市的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这些以占到经营为生的老百姓,相信真因为如此,这些占道经营的老百姓才能还在这里寻求生机,如此说来,所谓买菜的教师只是一个过客,同样也是为了生存才去买菜。那么同样的人,占地经营的需要同情,这些为国家未来做贡献的老师就要严惩不贷?再者,就是当地城市管理局的无能,既然知道占地经营是违法的,那么为何不尽早整治呢,而这些占地经营者为何至今还逍遥法外。去处置违反所谓规定的老师,是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算呢?

最后,自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厉行反腐败斗争“零容忍”,要求干部实事求是,能上敢下。更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学党规党章,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合格党员就是敢说真话,维护党纪国法,遵守党的根本宗旨。一条“头痛医脚”的规定,却从未得到反驳,依然将这可笑之极的规定立为该县“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这不仅严重损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更是将党纪国法视为儿戏,试问如此让人无言以对的规定如何能以服众。

笔者认为,任何规定都是要以党纪国法为根本,要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不能以“头痛医脚”的方式去盲目制订任何规定,同样不能不分是非黑白的去行事。既然占道经营违法了规章制度,那是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力,为何先通报的是这些买菜的呢?规定头痛医脚岂非“作秀”。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泽仁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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