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采样器本是实时监测空气质量的,作为国家直管的长安区监测站,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然而,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出于自身政绩考量,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用棉纱堵塞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引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注意。警方立案调查后,涉案李某等人已羁押在看守所。(10月25日《华商报》)
稍有环保常识的人都知道,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就如同给其戴上了“口罩”,从而起到过滤污染空气的作用。这样经过过滤后的空气,能够轻易地达到环保标准。尽管经过包装后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相当漂亮,但却是以掩盖实际的空气质量不达标、误导环保决策为代价的。西安市环保聚长安分局的某些官员为出政绩,一门心思地将精力放在环保数据造假方面,可谓煞费苦心。事情败露后被警方依法羁押,实属咎由自取。
环保官员主要精力不注重环境质量的改善,而是剑走偏锋地热衷于环保数据造假,显然是“数字出官,官出数据”的扭曲政绩观使然。部分环保官员对环保数据造假一再乐此不疲,固然有制度方面的漏洞,但最为关键的,还是惩处不严。特别是“鞭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式的问责,只能是隔靴搔痒,姑息养奸,难以起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遏制环保数据造假的任性冲动,必须要按下法律的“快进键”,才能使其不敢胡作非为。
对于环保数据的造假行为,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以及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都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环保法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规定的诸多问责措施并未完全落到实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追责过程中,多数时候只是将板子直接打在直接责任人身上,对其背后当睁眼瞎甚至默许和纵容的官员往往是不了了之。即使负有监管不力的环保官员偶尔被追责,也往往是对其予以行政处分了事,鲜有法律追责。如此“罚酒三杯下不为例”式的追责,显然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法律威慑效果。违法成本的低廉,只能更加助长部分政绩观扭曲的环保官员热衷于环保数据造假,客观、准确地对环境质量监测进行数据统计,自然也就成为奢谈。
环保质量监测数据具备法定效力,是政府了解环境质量状况、制定环保政策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环保官员直接操作环保数据造假,不仅会误导决策,造成不同程度的后果,而且还会损害政府公信力,破坏社会公正,其危害不容小觑,绝不能任其胡作非为。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环保官员直接参与环保数据造假,有悖法理,必须依法严惩。欲达“刮骨疗伤”之目的,固然需要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制度的樊篱不让造假者有隙可乘,而最为关键的,必须按下法律“快进键”,提高造假者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肆意妄为。既要严格追究其行政责任,更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只有按下法律“快进键”,坚持依法惩治,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少数政绩观扭曲的环保官员热衷于环保数据造假的任性冲动,从根本上杜绝通过环保数据造假出政绩的恶性循环。(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