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关系网络中的作为

2016-10-20 10:0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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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是中国决策者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地区和全球合作潮流,契合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的重大倡议和构想。笔者认为,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关系网络中具有参与者和维持者两种身份。作为参与者,中国要通过发展伙伴关系,不断激发国家关系网络中各国的参与活力,重点建立支点国家和枢纽城市;作为维持者,中国要着力促进各类社会资源的有效流动,推动现有国际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第一,发展战略伙伴关系,建立支点国家。中国的伙伴关系是一种动态发展的合作关系形式,可以根据国家关系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发展不同层次的伙伴关系,并根据国家实际需要不断调整伙伴关系的形态。

中国的伙伴关系在本质上是致力于“构建新型国际合作关系”,这与“一带一路”所致力于实现的区域合作、发展命运共同体不谋而合。当前在“一带一路”的推行中,“一带一路”实践进展与伙伴关系的密切程度表现出一定的正相关性,并可以相互促进。例如,2014年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入新阶段;2015年5月中俄发表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同年7月中俄蒙元首第二次会晤举行,三国元首批准《中俄蒙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推动构建中俄蒙经济走廊。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系网络中,中国与大部分国家建立了不同程度的伙伴关系,成为“一带一路”得以推行的基石。

第二,推进城市之间互动,打造枢纽城市。“一带一路”建设容纳了国际国内多种主体参与其中,这种建设已不单纯在国家之间铺陈开来,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水平并不均衡,只构建国家间的联系并不利于“一带一路”工作的深入展开。国家间差异在短期内难以磨合调整,但城市之间的交往更具灵活性,一旦根据需要建立友好城市等,就可以充分利用各自城市所拥有的技术、资金以及人员等优势开展合作。城市之间的合作关系可以是全面的,在经贸、人文、教育等领域全面展开合作,亦可以是具体领域的。

中国通过城市之间的互动来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不仅体现在港口、铁路、公路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和产业园区、经贸往来上,还包括教育、科技等人文交流和卫生、环保等捐建援助工作。中国可以强化对地区交流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进而打造枢纽城市。例如,青岛、深圳、广州等凭借各自经济和区位优势致力于成为枢纽城市,促进海陆联结、发挥地区辐射作用,不断拓展与友好城市在双边、多边领域的合作。

第三,有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在全球化时代,经贸合作常常超越区域范围,各国在积极发展本区域经贸关系的同时,其对外经贸更主要是与周边大国、地区性大国乃至全球性大国之间展开。“一带一路”国家网络中的资源是极为丰富的,应有效促进各类资源的流通与利用,增进国家间的政治互信,降低由文化认同、经济制度、国家形式等多方面差异所造成的交易成本。

第四,推进国际制度改革,完善地区治理体系。“一带一路”的持续运行离不开国际制度的规范,所谓的建设并非是另起炉灶,中国对“一带一路”的制度构建将基于沿途现有国际合作框架,充分发挥现存的合作平台,并根据“一带一路”的实际需要,以制度创新方式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这不仅是对国际机制的灵活运用,减少机构冗余,降低交易成本,而且有助于加强组织之间的协调与融合。中国可以通过完善国际制度为地区治理贡献价值理念,推动地区治理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当然,“一带一路”是一个中长期建设,其“互联互通”目标的实现不能仅靠中国积极推动,还是要依靠所有身处社会网络中的每一个成员的参与配合,需要充分调动行动者的参与感,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作者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国际政治系主任)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  作者:肖 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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