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不懂法"官员缘何得到提拔

2016-10-14 20:1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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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款1300万元迟迟要不回,打听到欠款人在定边县气象局有建筑工程款600万元待结清,靖边人罗小锐向榆林市中院申请冻结了该工程款,然而定边县气象局却将该款项付给欠款人。今年2月4日,榆林中院责令定边气象局追回擅自处分的600万元。据了解,时任定边县气象局局长何军已升任榆林市气象局纪检书记。

定边县气象局时任局长何军在收到法院对思某工程款财产保全的回执后,却不顾法院保全裁定,违规将600万转了出去,给罗小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何军对转移“保全财产”表示为自己“不懂法”,试问:“不懂法”岂能成为官员违规的“遮羞布”?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何军在违规将财产转出后,竟还能得到“提拔”。难道人事部门也“不懂法”?

其实,领导干部在违规或是贪腐后声称“不懂法”的并不只有何军一个,如贵州省委原书记刘方仁受贿600余万元,说自己不懂法;原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执行庭庭长王启善贪污、挪用公款,竟然说自己是一个不懂法不守法的法盲。在笔者看来,这些官员并非“不懂法”,而是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律“视而不见”。

要想让官员“懂法”,一方面要官员坚定党性,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严把作风关,用法律武装思想,绝不触碰腐败“高压线”,更不能逾越法律“红线”,做真正服务于民的“父母官”;另一方面监管要给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避免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让“不懂法”硌了依法治国的“脚”。

“不懂法”成了个别官员违法的“托词”,也敲醒了领导干部心中的警钟。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干部要以身作则,要带头学法、懂法、用法为民谋福祉,别让“不懂法”为自己“遮羞”。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  作者: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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