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昨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案草案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做出具体规定。另外,广东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2016年9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即将做出再次调整,此次调整亮点很多,颇受广大百姓关注。广东省计生政策新修订的草案百姓需要关注的应该有三点:
一是对再婚夫妇生育政策的规定更宽松细致。相关条款不用计生部门解释,百姓自己看也明白自己到底是可生还是不可生。其中对再婚夫妇新修订的条例更人性,很多原来不符合再生条件的,如今放宽政策可以生了。如,再婚未生育过子女的,再婚后另一方无论生育几个子女都可以再生育一胎。说明计生政策出发点,不仅在调控人口,更在于稳固家庭关系,让社会更和谐。
二是产假延长,对产妇来说更人性。她们可以有更多时间康复身体,更多精力照顾子女。假期长了,谁照顾孩子的矛盾和纠结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可以打消部分犹豫生育夫妇的顾虑,对落实二胎政策起到促进作用。
三是绝育复通不再审批,民众有了更多生育自主权。原来在结育复通手术上,计生部门把关相当严格,没有再生育指标,想做复通手术根本不可能。绝育复通不再审批,也许意味着结育手术将走出历史舞台,在避孕节育措施选择上,广大百姓将会有更多自主权。
新政是不错,但如何让新政发力,认真落实是关键,配套政策也得及时跟上。如,新政会刺激年轻夫妇的生育愿望,产生单位用人冲突,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相关部门更要考虑百姓的利益,让部门出台的制度纪律不能与计生法律法规相违背。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体现这项制度的优越性和人性化,才能体现地方政府谋事干事服务广大群众的责任心。(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