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节目存在的“正能量不足、价值观不正、审美情趣不高”等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广播电视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坚决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坚决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钩心斗角。(8月30日《北京青年报》)
伴随新媒体的出现以及传播方式的更迭,“走红”变得异常容易。而媒体出于生存和市场的需求,也乐于迎合、媚俗的制造八卦和新闻,而放弃了一些本该坚守的责任感。在一些媒体的推波助澜下,明星、网红一夜之间就能聚集人气,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我们大部分普通看客对于炒作、炫富等大多是一边鄙夷一边凑热闹,意志坚定的还好,那些“免疫力”不那么强的,特别是青少年,难免精神或者行动受其“熏陶”,形成一些不正确的价值观。
演员陈道明曾说:“我就是个普通人,是这个职业让我似乎很光鲜”。一些明星有如今的成就,的确付出过常人无法经历的艰辛,比如不分白昼的工作、危险恶劣的工作环境、“飞人”般的生活……所以,看待他们的成功,本不应该聚焦于窥探他们的隐私和奢侈生活。
此前,就有霸屏的炒作明星子女的真人秀节目。好在广电总局通过“限童令”及时踩住了“消费”儿童的刹车。如今,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净化的内容更广,直指现实中那些缺少营养的明星、网红现象。是从传播媒介入手,纠正价值观和价值倾向的有效路径,当然这也是媒体责任的重申。
聚光灯美化的明星过着普通人无法企及的生活;“网红”满足了一些普通人想一夜成名的内心欲望。所以,明星、网红受追捧,有其现实土壤。但是过渡的炒作和追捧,带来的将是价值标准的扭曲甚至审美标准的颠覆,特别对于青少年来说,往往塑造和树立了不正确的“榜样”。所以,及时纠正传播导向,让媒体发挥本该具有的功能,此项规定可谓正当时。
所以,娱乐节目不能仅仅剩下“解闷”这一功能,还需要坚守一些起码的道德底线。柏拉图说过:“谁会讲故事,谁就拥有世界”,希望在新规之下,媒体和明星、网红们都学会好好“讲故事”。(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吴左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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