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卫计委在官网上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而在其他省份则仍然执行原价,或者“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谈判议定采购价格”。(7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国家谈判药品价格,对于社会民众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从国家卫计委在官网上公布的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来看,截至21日,虽然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但这个数字看来,国家谈判药品还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效果也是超乎想象的。
试想一下,这就好比一个家庭,有负责挣钱养家的,有负责家里整理内务的,有负责吃喝拉撒的,一个国家亦如此,各部门好比国家这台机器上的重要零部件,各司其责又统一协调。卫计委代表国家组织谈判药品没有错,而医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将谈判药品纳入目录也没有错,这是两个领域的两件事情,并不代表谈判药品价格下降了就一定能够及时纳入医保目录。
社会民众应该看到国家谈判药品的积极作用,毕竟在有条件的省份已经逐渐将部分贵重药品纳入了医保,这本身就是个福音,无论是肝病还是癌症药,或者其它罕见疾病昂贵药品,各地医保部门都会视财政能力、医保基金承受力、药品使用率等因素而定,全面实施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因此,别小看了目前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积极试水作用,这已经迈开了国家医改重要的一步,也是逐步实现让百姓敢看病、看得起病的良好开端。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急不得、赶不得,需要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间的有效沟通、配合。(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谢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