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可以说是填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空白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依规治党的一个重大进展,它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刚性越来越强,更对440多万党组织、8800多万党员释放出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如“利剑”高悬,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驾护航。
问责,问责,是向谁问责?是让谁担责?过去的问责往往是具体到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而这次则是对党组织也提出了明确的问责。所以,此次的《问责条例》可谓是史上空前的严格,不仅让党员干部担责,更让党组织担责,再加上一个终身问责的制度设计,让《问责条例》形成了“360度无死角”的问责机制,也倒逼出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警言慎行,遵规守纪。
在庞大的责任面前,唤醒党组织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的担当精神,就必须让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论断,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出台,再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无不体现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风、反腐败的决心从未动摇,强化执纪问责从未松懈。《条例》问世,突出一个“严”字,从制度上禁止网开一面,杜绝下不为例,这就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坚持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条例》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抓“关键少数”,善于牵住“牛鼻子”。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心理自觉化为行动自觉。作为新形势下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敢于较真碰硬,能够坚持原则。严明法纪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公平办事、公正处事,一把尺子量到底;手中权力同样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道路上,一定要吸取周永康 、薄熙来等反面教材的教训,引以为戒,向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典型看齐、做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让从严管党治党有了利器“傍身”,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为不可碰触的高压线!执纪问责的“利剑”已经铮然出鞘,切忌悬而不斩,该出手时就出手,将执纪问责进行到底,才能发挥强力的震慑作用。作风建设“路漫漫其修远兮”,党中央正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上下而求索”,期待全面从严治党再“亮剑”,剑锋所向,荡清障碍,护航从严治党持续深入,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