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暑期,租赁“校园卡”业务作为一个商机在北京市部分高校校园中悄然繁荣起来。为了学习、就餐便利的考研学子成为了“校园卡”求租的主要群体,出租方则多为在读学生,采取单线交易的方式进行租赁。面对如此繁荣的“校园卡”租赁市场,不少学生开始担心由此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发现“校园卡”出租将冻结并处分学生,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困难。(北京青年报 7月18日)
租赁“校园卡”业务兴起不是偶然现象,租赁双方交易行为达成也绝不是随机事件。相反,“校园卡”租赁市场稳定的供求关系,甚至是供不应求的关系支撑着它的繁荣,在这繁荣背后却存在隐患。一方面,考研学子、学校周边人员等人群希望获得学校服务所提供得便利,这种需求本身值得理解,但承租方难以鉴别真假,容易误入利用失效校园卡诈骗的陷阱;另一方面,暑期休假、长期在外实习的学生提供“校园卡”给需要的人群,期望实现“闲置资源”的利用。为他人提供便利的出发点固然好,然而却缺乏对承租方不良行为的监管,往往是“好心办了坏事”。
校方并不是没有注意到“校园卡”租赁存在的隐患,而是暂时没有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发现“校园卡”出租就冻结并处分学生这种“一刀切”的办法,实则是无奈之举。其实,部分大学校园的食堂、图书馆都允许向校外人员开放,如食堂提供限量的临时用餐卡,图书馆发放外来借阅证等行之有效的途径,既满足临时流动人群的需求,又保障了井然有序。
租赁“校园卡”作为悄然兴起的新现象,必然会带来未尝考虑到的问题与隐患,诸如承租方冒借图书不还、进入宿舍偷窃、出租方诈骗等等。那么,校方所要做的不能是“以罚代管”、单纯问责学生,而应该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卡”租赁在合法合规的区间。
学校应当给予最大的宽容和理解,引导学生将“校园卡”租赁行为在阳光下进行,实现出租者、承租者、校方三方之间的信息对称。学校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容易导致租赁行为更加具有隐蔽性,学校没发现并不是证明租赁行为不复存在,很可能租赁行为在制止后“死灰复燃”,所以这样做算不上从源头上解决隐患,也给真实需求暂时得到便利的人群关上了一道“门”。
笔者认为,如果想把隐患拒之门外,学校的管理方式不能用不准通行的“铁门”,而应当用阳光透明的“玻璃门”——引导学生租赁“校园卡”时候在学校进行备案登记。如果说学校无法限制市场下“校园卡”租赁行为的存在,但学校确实可以确保“租赁”行为的秩序性。了解出租学生的情况,掌握承租方的用途都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必要的条件下,对于图书馆、宿舍等涉及到公共资源、广大学生利益的重点场所,还应加强多种身份验证方式。这种动态监管不是默许更不是鼓励租赁行为存在,而是对租赁行为的存在持理性的态度,对学生予以“信任”。它没有对租赁行为的严防死守,也不是对学生强制管理。相反,这是学校在考虑到满足一部分切实需求人群和消除安全隐患折中方式,是一种宽容与理解。
需要强调的是,学校、出租者、承租者三方联动固然重要,要想确保不出差池还需要多方协作。校警、宿管、学生辅导员、勤工俭学巡逻队等学校组织要相互配合,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群做好监管,防范于未然;图书馆自身应当加强在图书管理方面的管理,必要情况下采取实名制、捆绑身份证、手机短信验证、邮箱验证等方式有效规避租借“校园卡”人借书不还的现象。(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曾政)
新闻细读:高校“校园卡”暑期租金最高超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