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因“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昨天下午,京东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商品标价确实有原价标注错误、折扣计算不准确等问题,京东对此表示歉意。(6月3日《京华时报》)
京东被罚款了,原因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然而,却让消费者高兴不起来,因为京东被罚款不是新闻,而不被罚款才是“新闻”。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10月至今,京东因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原因被行政处罚百余次,并曾被处以149万余元的罚款。京东曾创造了一天内被罚三次的“记录”,京东钱多多,不怕罚,又能拿京东怎么办?
商品标价是诚信的体现,可京东的标价却是充满猫腻。2015年11月29日,京东销售的美菱冰箱(MeiLing)BCD-220E3C220升,标价为2299.00元,“劲爆疯抢,仅1499!”经查,该商品本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1499元。记者检索发现,该款冰箱目前标价为1399元,多名网友在评论中称购买的冰箱很快降价,对此表示不满;京东商城内同一个商品存在两种价格。2015年11月21日,京东销售的ETC思维车在页面出现了两个链接,一个标价为1599元,另一个手机端标价为“899元(电脑端标价为1099元)”。经查,两个商品的编号虽然不一样,但是参数规格完全一样,是同一个商品,均是京东自营。商家存心在标价上做“手脚”,已经失掉了最起码的“道德血液”,无法让消费者相信了。
京东为何不怕罚款?一方面可能是钱太多了,罚了也没有关系,另一方面是店大欺客,不怕没有客源。说到底,还是违法成本低,不足以震慑京东。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典型的如虚假降价、谎称降价而实际上没有降价。对于此种违法情形,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京东被罚款这么多,违反法律的次数这么多,算不算“情节严重”,能否被吊销营业执照?
京东屡罚屡犯屡不改如何治?首先要靠执法部门执法有力,不要只盯着罚款,该吊销营业执照的果断吊销,该以欺诈罪论处的决不要手软;其次,消费者不妨货比三家,择优选择,不必非京东不可。如此,或许京东才会更懂得诚信的重要。(香山评论兼职评论员 郭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