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网购导游自由执业服务,就能遏止旅游乱象?

2016-05-10 16:4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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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目前国家旅游局已面向9个省市旅游委(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5月起在全国9个省市旅游委(局)正式启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未来导游可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相关机构向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导游自由执业将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购物团”现象的出现。(京华时报5月10日)

相比于以往导游严重依附于旅行社、有游客没得多少选择余地,导游不得不带低价团、“购物团”,游客很容易被宰等情况而言,导游自由执业,无疑对这些问题就偶是一个有小的解脱和纠偏,其进步意义不言而喻,非常明显。相关方面积极作为、努力改善国内旅游环境的努力,无疑值得肯定。

问题是,仅靠导游自由执业、游客可网购导游服务,就能遏止目前的低价游、“购物团”等乱象吗?就此次改革和现实而言,这无疑还需要画一个问号。

首先,就此次导游管理改革而言,虽然实现了导游自由执业,游客可网上自由选择导游服务,但此次《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却明确规定:导游不经过网络预约平台或线下自由执业业务机构,自行开展自由执业业务的,就要按照《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处罚,即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换个角度看对导游而言,这未尝不也仅是一种“换个东家”,届时的所谓自由职业,还是会受到干涉或掣肘,而如果届时对相关平台、机构管理不好,还会同样对导游形成与以前旅行社类似的盈利压力。而这,对遏止、消除低价游、“购物团”是不利的,反过来就是此次改革的效用值得观察。

其次,就旅行社盈利点看,低价游、“购物团”还是盈利的一个主要方式。去年十一,国家旅游局等5部门督导云南等地旅游市场信息显示,一些旅行社之所以低价团甚至零负团费都还赚钱,关键就是这些低价团所到之处,游客被迫大量购物,有关旅行社能够从这些购物中收取高达70%以上的购物返利。“购物返佣给旅行社的诱惑太大了,所以现在旅行社在赌概率,100个团可能亏30个团,但仍有70个团在赚钱。”换句话说,如果旅行社的这一巨大利益不能很好解决,且又在国内旅行社无竞争赢利点难觅等情况下,即便松绑了导游对旅行社严重依附关系,相关的旅行社低价游、“购物团”等盈利点,还会改头换面重新出现或存续。

再次,就过往的事实看,不管是旅行社获得巨大购物返利,还是导游获得不菲购物返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关的地方景区等购物商店的商品价格畸高,而这种畸高的背后,除了物价、工商等部门的市场价格监管不够细致和有效外,就是现行的发票和税收制度还存在漏洞,使得相关商家在畸高售出商品后却不用缴应有足够的税收,使得相关的虚高售价没有成本或成本很小的同时,却能与相关旅行社、导游等联手,销售更多的商品,获得更多的利润或利益。也就是说,旅游目的购物畸形高价等得不到纠治,购物巨额返利还有很大的操作空间,低价游、“购物团”的基础动力就难消,这一现象就可能会存在。

最后,我国不少地方还没有有效打通无障碍旅游,不同地方和地区的旅游存在分段等脱节问题,即旅游地接地方等垄断。一个旅游团一次到不同地方旅游,可能要换多次旅行社和导游接待,进一步加重了不合理低价游、游客被多次强迫购物,但相关违规的旅行社和导游却得不到应有的及时惩戒。反过来,这种低成本又进一步变相鼓励或增加了旅行社和导游违规违法强迫旅游购物等的胆量和底气。显然,旅游地接服务垄断不除,诸如低价游、“购物团”欺客、宰客就难消。

当然,掣肘消除低价游、“购物团”的因素还有很多,但这些已经足够说明,仅靠导游自由执业遏止低价游、“购物团”,还远远不够,这只是让“购物团”现象向好的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更多的工作和配套措施完善。如对此次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最大限度避免有关平台或机构对导游的自由执业影响;继续深入开展其他相关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去除低价游、“购物团”的固有市场不足等。

比如实行统一的增值税率,消除购物点钻价格政策的空子;尽快推行国内无障碍旅游,实施一次旅游“一社(一个旅行社)一导(一个导游带团到底)通”,打破旅游地接垄断,尽可能降低强迫旅游购物等现象发生的概率。只有多管齐下、综合发力,方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新闻细读:江浙沪等9省市试点导游自由执业 只能从事讲解和向导业务游客可直接网购单项服务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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