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42秒视频”流于口水

2016-04-18 08:57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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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别让“42秒视频”流于口水

透过这起事件,公众形成的最基本共识应该但不仅包括,如何防范火灾?如何更好地自救?如何见义智为?如何看待别人的行为?全方面汲取教训,这起事件才不会流于口水般浅薄。

日前,广东消防官微一连更新几条微博,措辞严厉地回应了一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及其拍摄者。公开信息显示,这起事件4月14日发生在广州市花都区,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在大火中丧生。

单纯看视频,用“隔岸观火”或“冷血至极”来批评拍摄者,似不过分。从常理、常情上看,眼看他人危难,不仅不伸出援手,还在当事人“绝望的哭嚎声中”淡定地拍照,且“手机端得好稳”。这番场景,甚至让人想到鲁迅先生笔下的麻木看客。

然而,真相并非如此。拍视频者并不是没有尝试救人,而是一看到危情,“先是拿起楼上的桶和瓢,往那个窗户泼水,但隔太远了,泼不着”;也不是淡定拍摄,“当时两只脚都在抖”;更没有幸灾乐祸,而是不胜唏嘘,“生命真是脆弱。想过去救他,可什么工具都没有”。

显而易见,这又是一个误会。

化解误会不难,难的是化解纠结的人心,乃至偏见。这个偏见是,有些人一遇到公共事件,特别是看到当事人处于危境之中,很容易想当然地认为围观者冷漠。其实,许多事情并不像想象得那么简单,更不是非白即黑。路见不平,令人敬佩;作壁上观,未必冷血。

具体到这起事件,应该从两方面看。其一,有人遇到危险,不能看笑话,并尽可能伸出援手。其二,施救的前提是保障自身安全,如果鲁莽行事,恐怕既救不了别人还可能伤了自己。

对于拍摄者来说,尽管他坦承了自己当时的真实心理,但他将视频发到微信群,太不应该。或许,他当时并未多想,或许只是想提醒群友引以为戒,但这段视频一旦被遇难者家属看到,该是多么痛苦。对于遇难者家属来说,这段视频客观上是一种冒犯,也是一件极其残忍的事情。

广东消防官微当然有资格谴责拍摄视频者,但太过情绪化,甚至恶语相加,比如辱骂拍摄者“可耻与可鄙”,称其“冷血至极”,也不可取。未掌握真相,何以乱下判语?消防机构虽以护佑公众安全为己任,但不必由此站上道德高地。如今,拍摄视频者饱受压力,甚至打算离开广州,这与广东消防官微的裹挟不能说没有关系。再说,广东消防官微将视频放在网上,实际上也造成了广泛传播的后果,其传播范围远甚于微信群,广东消防官微难道不觉得失当?

当然,如果停留于打嘴仗就太低级了,透过这起事件,公众形成的最基本共识应该但不仅包括,如何防范火灾?如何更好地自救?如何见义智为?如何看待别人的行为?还有,火灾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又该如何消除不易施救的消防困局?全方面汲取教训,这起事件才不会流于口水般浅薄。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  作者: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