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是万能的,惩戒本身也是一种教育。但这种惩戒须丈量好步子,不能越过了制度之“度”。
近日,关于3月初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下称沧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携带或使用手机陆续被劝退一事,再次受到网民热议。多名被劝退学生的家长多次找学校协商未果,孩子至今未返学校。3月28日,沧州一中微信公号件就此事发布声明称,维持对12名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
教育不是万能的,惩戒本身也是一种教育!教学育人之地,松松垮垮如何行,严格管教是必须的。
初步来看,高中禁用手机,制度初衷良好,也并没什么错。现在的手机功能过于强大,对于自制力弱的中学生而言,拿上一部手机就如同拥有一个私人“小网吧”,很容易引起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各种问题。玩游戏,看小说,逛网站,搞网恋,考试作弊,充电隐患等等。一旦缺乏有效管制,玩心就会放大,进而影响学习、生活。
站在校方的角度,沧州一中此次处理12名违纪使用手机的学生,也并非是“不教而诛”的突然之举,而是在多次告知、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为维护大多数学生利益而做出的无奈之举。从这个意义上说,严肃执行校规,体现了学校为大多数学生负责的担当。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也有校规,违反规定就应受到一定的惩戒,这是既定法则。有时候,一定的强制措施,比苦口婆心的劝说式教育更有效。
只不过,制度本身应有“度”,需要严谨规范,更不能搞“一堂言”。站在客观的角度,学校的这项处罚着实重了些,并且有违法理,不太“理性”。
关于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沧州一中所规定的“学生在校带手机一经发现,将被劝退,甚至被开除”,处罚过重,违反了教育法等法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也认为,沧州一中学仅因为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就劝退或变相开除学籍,于法无据。就是说,这项处罚决定,即使合乎清理,合乎校规,但却不合法。
进一步说,作为教书育人之圣地,学校不能因为“管不了”“刹不住”,就对学生来个一“退”甚至一“除”了之。如此,其自身在管理上是轻便了不少,但却等于是把这些学生推向了歧途,把难题抛给了社会。想想,被劝退的学生,心理能否承受,其他学校能否接收?可能,从此之后,他们身上都有个洗之不去的“问题学生”烙印。
沧州一中的做法,对错先不论,客观而言,其犹如镜之两面,给我们呈现了看问题的两个视觉。一面,“无规矩不成方圆”,明校纪,惩一儆百,为大多数学生担当;又或,“师严道尊,教乃可施”,不严难以成教,其理大家都懂。一面,“过犹不及”,惩处过重,缺乏人文关怀,有“撂挑子”、避难之嫌,有失教育之本。或许,由此引发的思考比我们对沧州一中一味地点赞或指责更有意义。
无论如何,问题面前,我们还是要设计出更为科学、更加人性化的纾解方案,不能偏颇,更不能触法。在禁止中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问题上,规约制度自是不可少,善意引导同样必要,重要的是,要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香山评论专职评论员 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