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以高度的政治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至治国理政新高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方略,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而言,在普遍贫困情况下形成的认为“发展就是减贫、增长就是减贫”的认识需要做出转变。当增长对减贫的带动作用不再突出时,我们的工作思路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更多关注专项扶贫,关注扶贫工作的精准,重视扶贫投入和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国范围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我国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地区面貌显著变化。但扶贫开发工作依然面临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农村地区和扶贫领域表现比较严重。目前,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数量仍然较少,金融供给还不足;信贷技术与服务手段不完善,扶贫效率不够高;金融生态环境与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精准扶贫机制尚未健全。这些都对金融扶贫工作形成了制约。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精髓和亮点。而精准扶贫的精髓在于“因贫施策”,要根据致贫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强调到村到户,最终落实到人。在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方面,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致贫原因、不同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采用差别化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提高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措施到户的精准性。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特点,包括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机具等在内的农村特色抵押贷款产品。另一方面,进一步探索和创新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手段,增加贫困地区与贫困人口的金融可得性,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金融扶贫的有效性。使扶贫开发和社会发展互助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
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是“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党和国家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扶贫工作。随着扶贫工作进入冲刺期,单纯依靠一个政策、一项举措让上百万人脱贫已不现实,扶贫政策边际效应不断递减。顺应这一趋势,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分类施策,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职业技能培训、整村推进、易地搬迁、保障兜底等举措将成为扶贫开发工作“主轴”。而这些举措的实施,将形成巨大的规模效应,给中国经济下一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