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制度优势的重要一步

2016-02-20 10:40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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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和创新。这是2004年建立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以来,出台的一项重要改革文件,也标志着我国外国人才永久居留制度更加务实更加国际化。

永久居留制度的完善和与国际接轨,是衡量一国人才制度竞争力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我国逐渐成为国际人才的向往之地,外国人才集聚的态势逐年在加强。截至2015年底,“千人计划”已分11批引进5208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全国已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305个,入园企业总数2.2万家,6.3万名留学人才在园创业。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来中国追逐中国梦已成为国际人才流动的新趋势。中国正成为越来越具有吸引力的移民目的地国。此次《意见》的政策创新意义重大,涉及政府、用人企业、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外国人才、海外华人华侨、外国留学生都将从此受益。

外国人才申办在华永久居留的条件放宽。《意见》提出要设立“灵活务实”的永久居留申请条件,依照给出的几个改革导向,在华永久居留的条件实质上有所放宽。如,扩大聘雇单位类型范围,取消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等。

永久居留证待遇进一步明确,不再只是一张长期签证。《意见》中规定,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才可以凭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购房、办理金融业务、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住宿登记、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除选举权外,几乎在各方面做到与国民同等待遇。

建立了市场化人才遴选机制,企业将掌握人才选拔的主动权。《意见》指出“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永久居留申请标准”,对提升我国人才制度国际竞争力非常关键。《意见》提出在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制度“挂钩工资、税收和社会信用等市场评价要素,探索计点积分制等评价机制”,也预示着我国未来的整体人才引进制度会有所变革。

海外华人来中国创新创业更加便利。此次外国人才永久居留服务的完善,特别提到了针对来中国团聚的海外华人人才的内容,指出“积极回应家庭团聚人员永久居留的合理需求。扩大家庭团聚人员申请永久居留类型,降低居留年限要求”。

首次提出实施积极的投资移民政策。《意见》首次正式提出了要实施积极的投资移民政策,结合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和地域性特征,丰富评估要素,灵活调整投资年限、数额、方式等申请标准,大力吸引外国人来华投资。

促进人才中介服务行业的国际化发展。我国人才中介服务与国际相比,发展环境上还有不少限制。《意见》指出“引导和规范外国人所在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依法为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和在华工作、生活提供社会服务”,此举将促进我国人才中介机构向国际化发展。

加强部门联动,推动永久居留功能落实。特别是“信息化保障”方面,《意见》提出,由公安部牵头建立永久居留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与外交、发展改革、综治、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专、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商务、卫生计生、税务等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为外国人永久居留政策研究和服务管理提供支撑。《意见》将引领外国人永久居留相关的系列制度的持续变革。

“十三五”时期,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多极化深入,我国全球事务参与程度逐渐加深。“一带一路”和“双创”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国人才资源国际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制度,是我国人才制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方向。相信在这一政策利好的推动下,将有更多有识之士、国际友人来到中国,成为促进我国人才资源结构优化的重要力量。

(作者分别为中国与全球化智库主任、秘书长)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  作者:王辉耀 苗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