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公积金红包”的政策考量

2016-02-19 08:52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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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发放“公积金红包”的政策考量

一向自诩秉持按“低来低去、保本微利”原则计息的公积金存款利率,定于2月21日起上调。据央行等三部委的通知,此前已施行多年、按归集时间分别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的公积金存款利率,将由目前的0.35%(年)和1.1%(年),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一年期定期基准利率为1.5%。

就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一事,三部委的解释是欲提升公积金制度实施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为体现所宣示的公平性,有关部门已从2月14日起暂停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政策性贴息”政策,并非所有公积金缴纳者皆可申请享受,多数申办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甚至对该项只针对特定购房群体的政策毫不知情。在这个意义上,暂停“政策性贴息”对提升公积金制度运行的公平性,其作用要大于公积金存款利率的上调和统一。

相关人士从商业立场出发,将公积金存款利率的上调定义甚至拔高为政府在猴年新春送给公积金缴存者的红包。根据现有公积金结余存量粗算,这个红包的年含金量约有150亿元,但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实际所获红包大小则因人而异,假如某人公积金账户的累积资金为10万元,该账户可年增利息约400元。当然,这样的增利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将随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基准利率浮动而变化。

实际上,将上调公积金存款利率比喻为政府送红包是不确切也是不科学的。公积金红包所释放的150亿元“红利”并非来自于政府的让利,而是对现有公积金“存贷差蛋糕”的一次内部性重新分切。在利率上调前,公积金存款利率均值大体为1%,贷款利率均值大体为3%,存贷款毛利差约为2个百分点。随着存款利率上调,存贷款利差被压缩为约1.5个百分点,于是才有了150亿元的红包。

由于公积金运行采取政府收缴与监管,银行具体进行资金放贷操作的国际通行模式,一旦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而贷款利率维持不变,原有存贷款利差势必受到一定的压缩,导致放贷银行赢利空间亦将相应有所收缩。

众所周知,公积金存款利率过低,多年低于CPI年均增幅。有鉴于这一现象,多年来,社会各界没少呼吁政府适度上调公积金存款利率,但每一次的呼吁均无下文。而在猴年开春之际,三部委突抛此政策多少令舆论有点儿意外。当然,上调公积金存款利率于政府之考虑,其政策算计绝非仅仅局限于对民意诉求的一次回应。毫无疑问,它首当其冲考量的是,想为今年供给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的房地产去库存再平添一根政策撬杠。

这根“撬杠”欲达致的去库存疗效至少包括四个层次:一是提升公积金制度实施的公平性;二是试图以提高利率来调动更多的人,尤其是自由职业者群体主动加入缴纳公积金的队伍,以进一步做大现有“公积金池”;三是将潜在的购房需求转化为现实的购房行动,以利于加快消化二线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库存,为稳增长出力。截至2014年年底,扣除公积金总放贷额之后,全国公积金总积存余额居然高达3.7万亿元。若未来几年能将公积金存款余额降至目前之一半,其对房地产去库存的作用着实不可小觑。何况,新增加的购房装修及大件家具添配,还将为扩大内需带来“连锁性刺激”;四是安抚银行。由于房地产业走势难料,众商业银行对降低首付比例普遍持游移观望态度,如今随着公积金存贷利差被压缩,银行的日子更不好过。于是,“上调政策”又试图通过“释放”公积金贷款总量,倒逼众银行通过“多贷”来弥补损失。

当然,去库存任务能否如愿以偿,并不仅仅取决于诸如上调公积金存款利率等刺激政策,它还同时取决于开发商与潜在购房群体在心理博弈时谁更有耐心。

责任编辑:池青(QU0010)  作者: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