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监护人半年不履责可撤销资格,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2月15日《北京青年报》)
《意见》的出台,彰显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再次提上议事日程。我国已达到2.74亿农民工在城镇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日益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团结,更影响到农村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和农民工一样,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留守儿童问题从来不是一个家庭的问题,它是社会转型期中国农民工伴生的问题,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性问题。 关爱孩子本是父母的天职,可如今却成了奢侈品。为了生活,父母千里迢迢外出打工,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注意孩子,大量外出农民工的出现,拉开了留守儿童保护的距离,留守儿童缺少家庭的关爱与温暖。
天下父母,没有不关心自己儿女的,农民工也是一样,他们无时无刻不关心惦记着留守儿童。但是由于父母常年远在他乡务工,无暇顾及留守儿童,一年半载也难得与孩子见一次面,父母思念孩子心切而患有忧郁症,留守孩子亲情缺失,导致各种悲剧的发生……这些碎片化的悲剧,只是中国6000万留守儿童的一个侧面。诸多的研究调查表明,“留守”不仅意味着幸福缺失、成长受限,往往还意味着不同程度的心理伤害,譬如自闭孤僻、逆反冲动、迷茫偏激等。
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监护的实际问题,也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第一责任人,有责任监护好孩子,父母抽点空闲,给娃儿写封信、打个电话,关爱一下留守孩子,这是父母的责任,父母的牵挂需要用心来做,也是留守儿童的期盼。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一个现实,那就是父母的心有余力不足的现实窘境。
留守儿童不仅是家庭的财产,也是社会的财富,他们是祖国的未来。让社会关爱的心与留守儿童近一点,孩子们才能健康的成长。习近平总书记曾以峻切语气强调,“不管是什么情况,不论是什么天灾人祸,一定不要让下一代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第一责任人,当然要尽到监护的责任,可是监护的失责,难免经常发生,这是无情的事实。要让父母不失职不失责,“撤销监护人资格”只能治不能治本。治本之策是全社会都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撤销监护人资格”不如为留守儿童创造监护条件。政府应该多为农民工创造与留守儿童近一点的条件,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五项普惠性政策,使返乡创业和万众创新有序对接。每年几百万农民工返乡,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已成为一种转移就业的新趋势。五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动力源,各地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做好加法,只有把真金白银的政策推进到最后一公里,才能真正地激发起农民工返乡创业激情。
另一方面应降低门槛,让留守儿童能有在父母身边就近入学的机会,同时实行农民工探亲休假制度,让在外务工的农民工每年都有探亲假,是缓解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问题的一个好途径。唯有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保障机制落到实处,并形成的良好社会氛围,让留守儿童心在同一片蓝天下,沐浴关爱的阳光和温暖,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新闻细读:留守儿童监护人半年不履责可撤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