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宽严相济”遏制“走私致富”更接地气

2016-01-05 15:5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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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有大陆海岸线584公里,边境线230多公里,给走私分子不少可乘之机,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一度较为猖獗。近年来,防城港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出“重拳”打击此类犯罪,各级法院受理走私案件的数量大幅度增长——从2010年的84件、113人,上升到2014年的243件、278人,分别增长了190%和146%。(中国青年报1月5日)

刑法定义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质是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按常理,从严打击走私犯罪既有利于保护国家税收安全,又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更有利于提高民众守法意识,属于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严”的对象。但是,如果“边城”法院“机械”适用法律,仅是一味“重拳”打击此类犯罪,没有体现“司法为民”情怀,必然使一些符合“法律”却有悖“情理”的判决,遭到百姓“恶评”。

事实上,法律界的“依法”与民众的“徇情”之争由来已久,如何强化我们法律文化自信?让法治更接地气?既是体现法律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更是展示司法文明的宗旨要义。以防城港市为例,“走私致富”刺激着一批批边民参与到走私行当中,有的成了走私老板,有的成了走私犯的“看路仔”,有的还成为走私货物的搬运工,更甚至,老人妇女都在村道设“卡”收费搞“创收”,孩子也放弃学业,参与走私,走私犯罪泛滥成灾,引发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暴力案件严重危害边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时,打击猖獗的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必然要突出重点,依法进行,做到严格、严厉和严肃。然而,面对防城港市的“蚂蚁搬家”式的新类型走私犯罪,仅以走私对象数量、数额、次数等来衡量情节轻重,既难起到震摄、遏制效果,又易引起对立、纠纷出现,将使打击走私犯罪收不到预期效果,且民众还不怎么买账。

应当看到,法官不应只是一部适用法律的机器,而应个性化地定案止纷。“边城”法院打击走私就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恰到好处,既无违法理又顺乎人情,切实做到与我国法治环境的地气相衔接。如对“9.5成新的汽车也应认定为二手车”的结论,就充分体现了“强调案件个别化”的司法精神,堪称一种展示司法文明的法治经验。

值得关注的是,“边城”法院在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一度较为猖獗的时候,出“重拳”打击走私并没有走矫枉需过正,乱世用重典的套路,而是存着对“法理”与“情理”的兼顾与交融做出审判,追求了一种公正的、合乎伦理道德的裁判结果,更符合我们今天的法治正义观。相信,无论是走私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刻剖析、洞察犯罪嫌疑人是法律“宽”的对象还是“严”的对象,必然成就对权利和正义的维护,让法治之光重塑灵魂,使社会更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陶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