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2015年12月30日社评《“清点赃款烧坏点钞机”不是反腐噱头》,说在魏鹏远家查出现金2.3亿,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4台。魏鹏远受贿2.1亿,1.3亿不能说明来源,依中央有关规定其犯罪金额应为3.4亿。正如社评所说,实际金额可能比这大不会比这小。如果不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打虎拍蝇,这些国家蛀虫的犯罪金额还会无限膨胀,他们是大大小小的和珅再世,但烧坏多少点钞机与魏鹏远的犯罪金额毫无关系。
我大半辈子在银行工作,做过出纳工具管理,几次看到清点赃款点钞机被烧坏的报道,一直揣测:现在点钞机质量就那么差?2.3亿赃款券别当为100元,也就2.3万捆,16台点钞机每台1400多捆,不至于烧坏4台。即便烧坏16台也不能减轻魏鹏远的罪责,但却有轰动效应,引人注意,过后读者可能忘记犯罪金额,但烧坏点钞机的事会记忆长久,这个“噱头”还是少点好。
再说句题外话,银行也该追追点钞机生产厂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