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日(29日)发布《2015年“双十一”综合信用评价报告》,这是其发布的首个“双十一”信用评价报告。报告指出,大部分促销商品都趋向接近2015年最低价,但在750多万件促销商品中,仍有过半比例的产品出现了事先提价、当天降价的情况,部分甚至提价高达200%以上。(12月30日 中国新闻网)
自2008年开始的“双十一”促销活动,已经成为中国电商行业最大规模的商业促销活动。不仅电商们热情高涨,消费者也是摩拳擦掌,“双十一”当日的总成交额从最初的只有不到百亿,几年间一下子升到了今年的当日总成交额1229.37亿元,产生6.78亿个包裹数的规模。这个“双十一”的业绩与去年比,无论是总成交额还是包裹数量都有大幅增长。
然而从上述报告中可以看出,很多电商在“双十一”这天销售的商品过半出现了事先提价、当天降价的情况。显然,这种行为应该看成是价格欺诈行为。换言之,“双十一”不再是电商的商品打折促销日,而成了部分电商的“价格欺诈日”。
或许这话有些不中听,但事实却是如此。
“双十一”促销打折日之所以会形成眼下的这种局面,当然是缺乏规范性管理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我国的电商是新兴产业,是近年开始起步并迅速发展起来的,相关的管理制度比较欠缺。就目前而言,还只有商务部出台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电子商务管理条例》还在制定中。因此,当下的电商行业的经营管理很大程度上靠的是自律、自觉。而这,是难以持久,甚至是不可靠的。
可以肯定地说,网上购物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公众亲睐。也可以预测,明年的“双十一”当日成交总额还会有新高出现,“剁手党”们依然会在这一天进行疯狂抢购。但同样的可以预测,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进行有效规范,明年这一天,以至每年的这一天,电商们还会以虚假打折的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不仅要严格约束电商平台,要求他们加强对电商经营者的管理,而且职能监管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形成自律和监管合力,使“双十一”成为电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