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提成全员培训原则,明确了量化要求,强化了保障措施,健全了约束机制,顺应政治新常态要求,切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培养锻造出一支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条例》第四章内容与方式第二十三条中指出,“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第二十六条中指出,“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干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业余时间,“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互联网,自主选课、自主学习,开启多元化 “私人定制”的教育培训。这样,满足了干部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同时,打破了干部教育培训的时间空间限制,使干部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补足“短板”,提升干部个人的综合素质。
领导干部只有全面提升能力素质,才能统筹全局,科学决策;才能脚踏实地,务求实效;才能补长“短板”,发挥优势;才能把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从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