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权利”也要“大监管”

2015-12-02 19:3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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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近日,媒体盘点这类“蚊蝇腐败”,发现在人们关注度较低的基层,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贪腐屡见不鲜,花样百出,这种相对隐蔽的贪腐正一步步腐蚀着基层党委。(12月1日《京华时报》)

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空前,贪官落马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舆论关注持续升温。然而在很多人看不见的地方,另一种与这些“巨贪”截然相反的贪腐也正悄然腐蚀着我们的基层党组织,严重威胁着群众的利益。

与那些落马“老虎”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贪腐金额不同,基层“蚊蝇腐败”的金额或许显得微不足道,让我们看看这些腐败的“蚊蝇”们贪得都是什么钱,是农村低保户的“养命钱”,是已故五保老人的“死人钱”,是贫困家庭“扶贫钱”。几十块,几百块的钱或许只够吃一顿饭,但是对于那些被侵害的弱势群体来说,这每一分、每一角都是他们的救命钱。

那么,为何这些“蚊蝇”敢如此嚣张的侵吞群众的“养命钱”呢?监管不足绝对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最基层的“村官”在地方一般都拥有一定的威信,他们所拥有的权力与每个村民的生产生活都息息相关,但却得不到有效地监督,而普通群众由于害怕受到打击报复更无力监管,久而久之,这些贪腐“蚊蝇”就更加无所忌惮,将基层当成了他们贪腐的大本营。 

权力无大小之分,基层“村官”的权力看似微小,但在普通村民眼中却可能是“大的没边”,大权力要关进笼子,同样小权力也要关进笼子。想要把小权力关进笼子,肃清贪腐“蚊蝇”,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管必不可少;除此之外,我们要寻求一条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核心,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的出路。明确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全面提升农村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杜绝“蚊蝇”贪腐。

责任编辑:向浩(QU0015)  作者:王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