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每人都可能遇到婚丧嫁娶等事宜。党员干部怎样办“红白事”才不违纪?17日,省纪委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详细解读反腐高压态势下如何正确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1月19日《湖北日报》)
谁家都会有“红白事”,党员干部也不例外。而对党员干部如何办“红白事”?或怎样办“红白事”才不违纪?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关的规定和具体要求。
《廉政准则》明确规定,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等行为;《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鄂纪发〔2014〕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禁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等等。
由此可见,湖北省纪委此次发布的“热点法规有问必答”,也称党员干部办“红白事”指南,其实,就是《办法》的一个简化版和通俗版。目的,就是让党员干部易记、易懂、易做,从而在办“红白事”中,做到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而笔者认为,只要记住“指南”中的一句——“只请亲戚”,党员干部在办“红白事”中,就会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或者说,只要做到“只请亲戚”,其他的相关“禁止”,也就会不禁而止。
如,不“大操大办”。党员干部只要记住“只请亲戚”,或只要做到“只请亲戚”就不可能出现“大操大办”的现象。又如,不“造成不良影响”。“只请亲戚”就可能“大操大办”,而不“大操大办”,就不会或不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再比如,不“借机敛财”。“只请亲戚”而不请“外人”,就没有“借机敛财”的可能,或者说,“只请亲戚”就不存在“借机敛财”。
简言之,党员干部办“红白事”,只要做到不请亲戚之外的人,尤其是不请有利害关系的人,就能避免“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现象,当然也是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了。
所以说,只要切记“只请亲戚”, 党员干部办“红白事”就不可能犯错误,或者说,党员干部办“红白事”,只要突破了“只请亲戚”这条“底线“,就可能犯错误,甚至犯“大错误”。
党员干部如果连一句“只请亲戚”都记不住,或者不把“只请亲戚”的规定当回事,就怪不得组织以及他人监督,自己酿的苦酒也只有自己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