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用"公开"医治官员个人事项"遗忘症"

2015-11-17 16:0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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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产总被“遗忘”、出境出国“说走就走”、家属移居海外“不知情”……去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屡被提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从“只申报、不抽查”到扩大抽查比例、实行“凡提必查”制度,抓住了干部日常监管的“牛鼻子”。(11月17日《新华日报》)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事情难免被我们遗忘,但也总有一些事让我们至死难以忘怀。比如,有几套房子、有几部小汽车、有多少存款、妻子儿女定居国外等这样的事,要说被“遗忘”,只怕鬼都不会相信。然而我们的一些官员,在向组织申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但凡重要资产却每每“遗忘”。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申报2套房,竟然被核实出12套。类似的“遗忘”故事,不能不让我们备感咋舌。

为何总有一些官员“遗忘”重要资产?问题在于他们拥有的资产或个人事项经不起核查,一查就会露出马脚。就说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吧,12套房是一个拿薪水的人买得起的吗?如实申报,岂不等于自投罗网?隐瞒不报,也是不得已采取的一种自保措施。事实上,从目前的官员财产和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来看,采取抽查方式难免查一漏万,本身就为官员“遗忘”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如何医治官员“遗忘症”?“公开”是医治官员“遗忘症”的“神器”。在国外,许多国家采取的办法是官员财产公示。如公务员财产公示的推行,后来被称为是新加坡从腐败到廉洁的一个转折。在美欧,大多数国家已经实行官员财产公示,目的就是让公众通过公示材料,监督公务员是否隐瞒财产,收入与支出是否相符。

在我国,呼吁公开官员财产的呼声也已有多年。从官员财产被视为隐私到申报,从被动接受到自觉申报,从只申报到抽查、扩大抽查比例,从处级以上到一些地方扩大为科级干部,从内部申报到一些地方试行公开,我国官员财产和个人事项申报一步步走来,目前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公开官员财产和个人事项的条件也日益成熟,期待公开官员财产和个人事项制度尽快落地。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  作者:纪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