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始终专注做好一件件平凡甚至是琐碎的“小事”;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却以短暂而精彩的生命诠释“三严三实”。在辽阔的内蒙古草原上,一位县里的普通组工干部成为大家谈论的对象、学习的楷模。人们扼腕于他的英年早逝,追忆着他的动人故事,传扬着他的崇高风范……他就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卢玉宝。
卢玉宝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组工干部,但是,生前位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手中的权力仍然有一定的分量,为许多人所羡慕。卢玉宝的权力观,是一面镜子,值得广大干部学习。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做一名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好干部。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不良风气,认为当官拥有了权力,就应该让权力在私事上发挥作用,那样才能显示权力的价值。因而,有些人在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是官员时,总是自鸣得意。因为在他们眼里,有官员亲戚,会给自己办事带来好处。假如官员亲戚手中的权力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也就没人炫耀了。客观地说,领导干部手中有权力,借助权力以及个人的影响力,在一些场合是能说得上话的,而且也能做到不违法、不违纪。正是一些干部对权力的滥用,导致群众有误解,对权力充满崇拜。也有一些年轻人,冲着权力和福利去报考公务员,而不是在理想信念的作用下报考公务员,这是一种畸形的价值观。
卢玉宝有一定的权力,他也确实有困难,如果动用权力,或许是能解决他面临的困难的。然而,他没有这么做。妻子没正式工作,多年一直开小卖部,孩子正上学,年迈的父母靠他奉养;2013年贷款买楼房之前,一家三口长期租住在一间28平方米的车库里。家境贫困,生活清苦,但他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他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有没有机会呢?当然是有的。比如,有私企老板愿意替他买单,又比如,负责县城社区的改扩建工作,其中的采购耗资不少,等等。在卢玉宝这里,权力并没有变成变现的工具。尽管长年在组织部门工作,卢玉宝也从没让家人“沾”自己一点“光”。这在一些人看来,更显得“不近人情”。60多岁的父母,至今还在大街上扫垃圾。这是一幅令人百感交集的画面。
其实,关于干部怎么运用权力,规则再清楚不过了,那就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迷信权力、以权谋私、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错误的思想,说到底,都是希望权力能够在制度的笼子外面运行。必须指出的是,在任何时候,干部都要敬畏手中的权力,应该谨记权力姓“公”而不是姓“私”。卢玉宝作出了良好的示范。他为干部正确地对待权力提供了参考,也向社会展示了一名组工干部的权力观。每个干部都应对照这面镜子,照照自己的权力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