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长原来是做生意的
江苏南京城管队员赵阳举报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为非法组织,执行会长罗亚蒙借此获利。多名参会城管局长受访时称,联席会议确实收费,其中部分支付给了罗亚蒙的公司。面对部分参会城管局长证实收费的说法,罗亚蒙承认年会参会者要交费,但所收费用交给承办地,与他无关。另外,他认为,为地方城市办事,收取一定费用,不仅合法,且双方都很满意。至于收了多少钱,属于商业机密,不便透露。(《新京报》8月27日)
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是否是非法组织,姑且不论,参加会议者交纳一定的会务费,也未尝不可。因为这种“全国性”的活动,花销一定不菲。除了会务资料、吃饭住宿以外,还要买纪念品,还要组织到著名的景区去“参观”等等。况且,参加会议者又都是平日趾高气昂的城管局长?
当然,这些费用,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说这些费用是商业秘密,就让人有点不懂了,会务费怎么就变成了商业秘密呢?难不成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是一个商业会议?全国的城管局长都是来做生意的?
按理来说,被冠以“全国”之称的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出席者又都是城管局长,应该由政府或者城管的中央主管部门来组织。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号令全国各地城管局长的,竟然只是一个“自发性的民间组织”。而更可笑的是,各地的城管局长对此竟都趋之若鹜,纷纷以参加会议为荣,并且承办方还非常乐意掏钱,为什么?用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管局局长黎克强的话来说,其他系统每年都有全国性的行业会议,但是城管系统没有,所以“大家都希望有”。这又是为什么呢?
显然,有了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这个组织,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搞活动,参加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各地发、的城管局长们,就可以借这个机会,名正言顺地出去游山玩水一番。反正花的是公家的钱,不要自己掏一分钱的腰包,还管吃管住管玩,临走时还有精美的纪念品赠送,这样的美事谁不愿意参加?
而为了让这个会议”合理“起来,一些城管局长表示,在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上交流的一些经验,“是花钱都买不到的”。言外之意,无论花多少钱,都是值得的!而花公家的钱,城管局长们当然不会心疼。
无论是从会议名称,还是从参加者的身份上来看,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都不应该是商业会议。既然如此,何来商业秘密一说呢?又有什么不便透露的呢?既然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里面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那么,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是不是应该“亲自过问”一下呢? (池墨)
